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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启动专项整治 三个商业办公项目违规被罚

发布时间: 2018-07-27 09:54:04

来源: 北京日报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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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对海螺投资、人福医药、西王集团、陌陌科技、招商局集团5家企业境外发行债券予以备案登记,此外,对福临轮胎、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予以备案登记。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企业境外发债2358亿美元。2018年前5个月,企业境外发债992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

作为北京商办房存量大户,房山区7月25日正式启动针对商业办公项目的专项整治。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涉及全区所有在售和在施的商办类开发项目,无证售房等8大违规行为将被列入专项整治大重点。与此同时,荷塘嘉苑、万科中央城、金隅糖+这三个商业办公项目因违规率先被罚。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本市商办类项目的调控政策并未放松。

8大违规行为重点整治

作为北京商办房存量大户,房山区7月25日正式启动针对商业办公项目的专项整治。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涉及全区所有在售和在施的商办类开发项目,无证售房等8大违规行为将被列入专项整治大重点。与此同时,荷塘嘉苑、万科中央城、金隅糖+这三个商业办公项目因违规率先被罚。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本市商办类项目的调控政策并未放松。

8大违规行为重点整治

专项整治方案列出的8大违规行为几乎都关系到购房人切身利益。

这8大违规行为分别为无证售房;变相“以租代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向收取定金、预付款、意向费等费用;开发企业、代理机构为个人规避限购代办工商注册登记,向买房人推荐改建装修公司;开发企业、代理机构违规宣传“商改住”;开发企业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擅自施工,为后期改造预留孔洞;经纪机构违规代理商办房,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在网站、门店及印刷品宣传使用带有“不限购、可注册公司、带装修LOFT”等敏感字样的行为;经纪机构未签订代理合同,分销新建商品房。

这位负责人介绍,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存在相关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高限处罚,视情节轻重,对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采取书面警告、立案处罚、曝光公示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暂停网上签约及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注销经纪机构备案等措施。此外,对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也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商需承诺不操纵价格

专项整治期间,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将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在售楼场所或机构门店明显位置公示。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承诺条款几乎涉及了商办项目从规划到施工、再到后期销售的各个环节。比如商业办公项目建设和销售企业单位需要承诺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进行任何捆绑销售;杜绝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意向费等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为后期改造预留孔洞;不进行变相“以租代售”,或以转让公司股权方式变相销售房屋。

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也要承诺不参与炒房、囤房、捂盘惜售;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明、假离婚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政策;代理销售商业办公类和产业类项目,不以任何形式宣传可以用于居住;不以任何形式宣传“不限购、可注册、LOFT、       、拎包入住”等敏感字样;不为个人规避限购代办工商注册登记。

房山区住建委通报仨违规项目

昨天,房山区住建委也通报,荷塘嘉苑、万科中央城、金隅糖+这三个商业办公项目违规被罚。

其中,北京创展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荷塘嘉苑四期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转让房屋使用权等形式对外变相销售公共服务设施楼,并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擅自施工,涉嫌无证销售和违规“商改住”。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无证销售立案处理,处罚48.9万元;对开发企业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擅自施工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理,处罚50万元;对开发企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20万元;对参与违规销售的五家经纪机构各处罚3万元;责令开发企业停止销售,关闭售楼销售、暂停网签并公示曝光。

九晟文娱中心(万科中央城)项目,由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土地用途为文化娱乐,销售人员为完成销售任务,向客户宣传其居住属性,私自向客户推荐代办营业执照和改建装修公司。通过现场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发现每间房间门口两侧均留有施工图中没有的预留洞口,两侧墙腰处预埋有钢板。针对于此,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擅自施工的行为立案处理,处罚30万元;暂停九晟文娱中心项目网上签约;对参与违规宣传的中介机构人员列入行业黑名单,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业务。

住建部门在对金隅糖+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金隅长阳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凯利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书》,但实际上并未办理其中37套商品房的现房销售备案。此外,后期推广中以“没有税,无需注册公司”等宣传口径对外销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同时转让作为公司资产的对应商品房。房山区住建委对开发企业立案处罚3万元;暂停金隅糖+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网签;暂停金隅糖+项目在房山区住建委各业务部门的手续办理;对参与违规宣传推广的经纪机构门店,情节严重的,取消网签资格,注销机构备案。

专项整治方案列出的8大违规行为几乎都关系到购房人切身利益。

这8大违规行为分别为无证售房;变相“以租代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向收取定金、预付款、意向费等费用;开发企业、代理机构为个人规避限购代办工商注册登记,向买房人推荐改建装修公司;开发企业、代理机构违规宣传“商改住”;开发企业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擅自施工,为后期改造预留孔洞;经纪机构违规代理商办房,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在网站、门店及印刷品宣传使用带有“不限购、可注册公司、带装修LOFT”等敏感字样的行为;经纪机构未签订代理合同,分销新建商品房。

这位负责人介绍,执法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存在相关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高限处罚,视情节轻重,对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采取书面警告、立案处罚、曝光公示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暂停网上签约及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注销经纪机构备案等措施。此外,对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也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商需承诺不操纵价格

专项整治期间,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将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在售楼场所或机构门店明显位置公示。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承诺条款几乎涉及了商办项目从规划到施工、再到后期销售的各个环节。比如商业办公项目建设和销售企业单位需要承诺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进行任何捆绑销售;杜绝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意向费等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为后期改造预留孔洞;不进行变相“以租代售”,或以转让公司股权方式变相销售房屋。

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也要承诺不参与炒房、囤房、捂盘惜售;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明、假离婚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政策;代理销售商业办公类和产业类项目,不以任何形式宣传可以用于居住;不以任何形式宣传“不限购、可注册、LOFT、      、拎包入住”等敏感字样;不为个人规避限购代办工商注册登记。

房山区住建委通报仨违规项目

昨天,房山区住建委也通报,荷塘嘉苑、万科中央城、金隅糖+这三个商业办公项目违规被罚。

其中,北京创展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荷塘嘉苑四期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转让房屋使用权等形式对外变相销售公共服务设施楼,并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擅自施工,涉嫌无证销售和违规“商改住”。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无证销售立案处理,处罚48.9万元;对开发企业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擅自施工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理,处罚50万元;对开发企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20万元;对参与违规销售的五家经纪机构各处罚3万元;责令开发企业停止销售,关闭售楼销售、暂停网签并公示曝光。

九晟文娱中心(万科中央城)项目,由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土地用途为文化娱乐,销售人员为完成销售任务,向客户宣传其居住属性,私自向客户推荐代办营业执照和改建装修公司。通过现场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发现每间房间门口两侧均留有施工图中没有的预留洞口,两侧墙腰处预埋有钢板。针对于此,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擅自施工的行为立案处理,处罚30万元;暂停九晟文娱中心项目网上签约;对参与违规宣传的中介机构人员列入行业黑名单,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业务。

住建部门在对金隅糖+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金隅长阳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凯利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书》,但实际上并未办理其中37套商品房的现房销售备案。此外,后期推广中以“没有税,无需注册公司”等宣传口径对外销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同时转让作为公司资产的对应商品房。房山区住建委对开发企业立案处罚3万元;暂停金隅糖+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网签;暂停金隅糖+项目在房山区住建委各业务部门的手续办理;对参与违规宣传推广的经纪机构门店,情节严重的,取消网签资格,注销机构备案。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企业境外发展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境外发债主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比如地方城投公司评级整体较低,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长较快等。二是企业境外发债风险防控需要加强,部分企业自身资信情况一般,外债偿还能力受到关注。三是部门之间外债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

为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今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加强了企业境外发债监管。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加强监管协作等方面,对下一阶段企业发行中长期外债工作进行了部署。

有10年证券从业经验的独立经济学家徐阳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境外发债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进一步规范发债也迫在眉睫。为解决企业境外发债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本外币全口径外债和资本流动审慎管理框架体系,合理控制外债总量规模,优化外债结构,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上海财经大学量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曹啸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境外发债的风险防范,首先要严格规范发债备案工作,做好企业境外发债的信息采集工作,在宏观上要对企业境外发债的规模心中有数,能够避免出现大量发债企业系统性违约;其次,对于企业境外发债的期限结构要有所调控,尽量避免出现境外发债集中到期兑付;第三,要考虑企业境外发债的偿还期限和规模对于我国外汇储备以及人民币汇率存在的潜在冲击,根据外汇储备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化趋势在宏观上做好对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和期限结构的调节和调控;第四,企业境外发债,需要进一步强化去政府信用背书,严格区分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

曹啸告诉记者,也要在做好宏观调控的前提下,规范中介机构和发债企业的信息披露,避免出现虚假信息披露等现象,在此前提下,没有必要对发债企业的行业和项目投向作出太多的规定,按照市场规律能够得到境外投资者认可的企业就可以在境外发债,也不用担心个别企业的违约。

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着力优化外债结构,重点支持一批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化经营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发债,引导资金投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以及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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